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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能夠「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反對
憲法賦予行政院覆議權,就是行政權對立法權表示異議的正式制度。如果行政院可以捨覆議而就不副署,甚至覆議失敗仍然可以拒絕副署,就等於行政院自行修改憲法,替自己增加一項憲法未明文賦予的法律否決權。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林騰鷂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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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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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03:48: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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