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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能夠「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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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之限制及監理應有一致性規範...是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所生之執法爭議,乃至違憲疑慮,卓院長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次廣播電視法三讀條文不予副署。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李慧芝
行政院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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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6-08-24
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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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6-08-26 06:39: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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