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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能夠「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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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是行政機關負責實現、執行法律的權力,因此,基於權力衡平原理,憲法賦予國會立法權、國會三讀後即成立一個法案...總統簽署之前,就要有行政院長來副署,所以,「行政院長在這個時候,他當然可以拒絕副署」。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許有為
東吳大學兼任教授、監委被提名人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6-08-24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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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06:32: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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