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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能夠「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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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37條明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明確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的權力;然若立法院制定的法案違反憲政體制、破壞財政紀律...行政院院長...有責任不予副署危害國家的法律案。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卓榮泰
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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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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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6-08-26 05:47: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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