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2026年中聯大豆沙拉油事件爆發前,中央政府所訂的法規不周延?

反對
食安法的母法沒有修法的必要性,2億加7年的罰則如果不足以嚇阻意圖不法的業者,增加10倍就也不會更有效,只需主管機關在施行細則(針對食安法第7條的內容)中做明確規定,明訂自主檢驗異常時的標準作業流程..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許庭禎
食品業者、台大食科所兼任副教授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6-07-15
食力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26-07-27 09:11:26 UTC
TestUser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