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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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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更可以視為一種社會安全網,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進入這個由愛與承諾和社會制度保障的社會安全網,家庭和婚姻是基本人權。基本人權和尊重多元從來不需要共識,需要的是立法給予保障。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黃盈豪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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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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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1-24 10:06:39 UTC
Je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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