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民法第972條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應把「男女」改成「雙方」?

反對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效果是鼓勵、支持更多人採取同性戀的行為;多元家庭的法案就是拆毀一夫一妻的家庭根基!」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3-09-21
基督教論壇報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8-06-21 07:46:23 UTC
西西莉雅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