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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修改民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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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根本不等的事,說為乃同等或平等,是否指鹿為馬呢?答案明顯是。「異性結合」有繁衍下代的潛在可能,「同性結合」不是有繁衍下代的潛在可能,兩者根本不等,把兩者說為乃同等或平等,是否指鹿為馬呢?答案也明顯是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李國能
教育工作者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1-07
蘋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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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8-06-21 03:17:38 UTC
西西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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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章中沒有這段話
原始文章沒提到作者有講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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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章中提到的作者講的這段話,應該被歸於贊成/反對的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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