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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延役舊的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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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廠延役需在電廠屆齡之前的5-15年間提出申請。核一二三廠六個機組先後運轉滿40年,連核三廠都已過了申請延役的法定期間。核一二廠因燃料池爆滿以歲修之名提早停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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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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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09:44:21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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