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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1月公民權修憲案之「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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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18歲就選市長了,大部分時間都要去上學,只能利用課後或周末來處理市政,這樣的人真的能當好一個市長嗎?國民黨抨擊,這次公投案是雙標例子,公投綁大選沒通過,公投不該跟大選一起辦。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國民黨
國民黨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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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2-11-22 10:34:04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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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章中提到的作者講的這段話,應該被歸於贊成/反對的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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