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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1月公民權修憲案之「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是合理的?

反對
18歲公民權通過後,被選舉權更值得擔心,沒當過一天公民的人,只要18遂依到就能立刻出來選立委、市議員,對國家民主傷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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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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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2-11-22 10:32:52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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