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111年11月公民權修憲案之「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是合理的?

贊成
雖然新版憲法條文降低了參政門檻...各個職位的參選年齡,仍會看到時候立法院如何進行相關配套的修法,在立委修改選罷法之前,就算修憲案通過,也只能讓年滿18歲的民眾可以投票,暫時不會出現18歲的立委或議員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李秉芳
關鍵評論網記者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11-21
關鍵評論網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資料備份中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22-11-22 02:23:50 UTC
TestUser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