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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擴大國民政治參與,台灣投票年齡應該下修至18歲?

反對
有觀點認為讓人擁有更多生活經驗再享有選舉、被選舉權,不見得是壞事,就像總統、副總統參選年齡訂為40歲。換言之,以《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為由,去主張《憲法》公民權也要下修,不見得有絕對關聯。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翁曉玲
清大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屬於間接意見?

間接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02/26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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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22-11-16 03:02: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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