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秤共筆
正 反 公 平 發 聲 ,公 道 自 在 人 心
議題
名人
議題樹
註冊會員
會員登入
關於我們
單一意見頁面
111年11月公民權修憲案之「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是合理的?
反對
一國立法者若不能深思熟慮,對一國民主的傷害會有多大?一個沒有當過一天公民的人,就可以立刻選立委、選市議員,這是什麼樣的思維邏輯?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游盈隆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10-19
民報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資料備份中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22-11-14 04:12:46 UTC
TestUser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
+
×
我要檢舉 —
原始文章的截圖不符合規定
根本不是這篇文章
不完整
沒有議題主文
主文沒有全部擷取
原始文章中沒有這段話
原始文章沒提到作者有講這段話
原始文章中提到的被編者局部改寫了
原始文章中提到的作者講的這段話,應該被歸於贊成/反對的另一邊
其他原因
複製到別的議題
×
反對
贊成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