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台灣應該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反對
對於婚姻的定義,並不是國家發明了婚姻,遠在國家和社會之前就有婚姻的存在。因此,同性戀者若要過「婚姻生活」,國家並沒有干涉他們共同生活的權利,但若國家要給予同性戀者積極的權利保障,他持反對態度。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柯志明
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11-24
風向新聞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20-03-22 14:06:06 UTC
Connie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