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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在平時(非戰時)不適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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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戰時期的軍事審判權移交一般法院後,並未廢除「軍紀罰」,部隊長仍具有對部屬的懲戒權;而在非戰爭狀態下,將軍事審判交由一般法院,程序更嚴謹,也更具有審判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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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8-09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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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8-17 07:59:21 UTC
西西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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