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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廢除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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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換成「婚外情」,以情代替姦字時道德上會緩和很多,而「除罪化」換成「高額民事賠償」,也會幫助理解,因為「除罪」這個法律用語指的是刑事除罪,但會讓人以為是完全不用負責任。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鄭運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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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5/19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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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5-24 03:36:27 UTC
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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