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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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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中提到的『禁止歧視』不僅是國際法中基本的人權信條,亦體現於世界人權宣言及台灣有國內法化的兩公約之中,許多聯合國及區域條約和國際判例也都揭示了不得因『性傾向』而產生歧視。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Philippe LeDoux
國際法律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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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9-04-03
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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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4-05 13:07:55 UTC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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