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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與對岸簽訂「和平協議」?

反對
兩岸間協議如何定位,雙方法制迄無明確規範。關於協議性質,究屬國際條約、準國際條約,或國內協定?可否直接適用,或「準用」國際法規範?民意與立法機關如何監督?立法與行政措施如何配套?國會通過已不易遑論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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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02-21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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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9-02-21 20:33:47 UTC
Se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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