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教育部應該駁回管中閔的台大校長任命案?

贊成
管中閔領取高額稿費是本事,他為壹週刊固定寫專欄時具備政務官身分,這就是公務員「兼差」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倘若他任官寫稿其間,媒體承包了相關政府勞務、廣編專案,可能涉及不當利益輸送的公務員圖利、貪汙罪嫌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左拉拉
信傳媒作者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8-12-27
信傳媒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8-12-28 01:14:21 UTC
Sean123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