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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遴選委員會選出的公立大學校長,只要教育部自行認定其違法就可不予聘任?

反對
大學遴選校長之人事權,自屬大學自治範圍。教育部職掌全國教育業務,負責高等教育政策之規劃,卻認為大學人事權限及大學校長遴選及聘任事宜,非屬大學自治權之範圍,形成重監督、輕自治之思維,顯有未當。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監察院
監察院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8/12/13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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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8-12-20 05:46:51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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