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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將檢察官偵辦司法關說的資料告知江宜樺、羅智強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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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到底有沒有犯法,從黃世銘的判決理由書已經寫得很清楚了,黃世銘是由馬英九指示下,把秘密資料交給江宜樺,這是構成教唆罪的基本要件。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黃國昌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法律教授、時代力量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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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11-08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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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23 07:48:57 UTC
A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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