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意見頁面

我們爭取以「台灣」名義參與國際賽事,不會影響運動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的權益?

贊成
國際奧會在奧運憲章的精神下,根本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可以因為申請正名而取消任何國家、甚至地區運動員的參賽權利。連難民都可組隊參加奧運,何況是有主權、有領土、有 2,300 萬人口的台灣?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黃培閎
台灣男子職業排球運動員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8-11-19
換日線

原文連結

原文備份

人氣


登入後才能按讚
0

檢舉

登入後才可檢舉

檢舉數:0

上線時間/編者

2018-11-21 07:39:21 UTC
Sean123

使 用 者 對 此 意 見 評 論

登入後方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