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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審查應該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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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刪給付的審查委員不必具名負責,又僅以病歷紀錄做為審查的唯一方式。雖然醫師若不服審查結果,可提出申復理由向健保署「上訴」,但事後諸葛的核刪理由屢引起爭議,醫界不堪其擾。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陳彥名
彰化醫院骨科醫師

屬於間接意見?

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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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3-16 09:20:01 UTC
tzutzu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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