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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可以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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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現代法律規範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精神早被捨棄,廣泛改以自由刑也就是監禁、罰金刑作為犯罪的處置方式,死刑已是瀕臨絕種的身體刑。我們能接受以監禁、剝奪自由權作為應報的方式,就表示監禁足以體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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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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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7 13:00:26 UTC
Je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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