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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讓同性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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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基本權益,不該是由人數多少而決定,即使同性戀是「極少數」,也該擁有建構自己家庭的權益。另外,若真的要以人數來說的話,她認為「相信公平正義」的人絕對是多數的,這些人是不會輕易抹滅極少數人的權益。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呂嬿融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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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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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時間/編者

2017-02-06 10:43:50 UTC
Je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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