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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1月公民權修憲案之「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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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選舉,投票權都是20歲,但被選舉權呢,然而依照《選罷法》都沒有20歲可參選的職位!一般的被選舉權,規定在 23 歲。你滿了 23 歲,可以選鄉鎮代表、縣市議員,被選舉權至少要滿 23 歲以上。

誰的意見/當時頭銜

蔡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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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刊載媒體

2022-11-18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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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 10:19:49 UTC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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